夫妇为孙子以500元卖房给儿子 儿媳离婚分房
儿媳说,500元的买卖价格的确不符合客观实际,因为这是一种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行为,赠与已经完成,并且已满一年,早过了可以撤销的时限。
儿媳还说,要不是丈夫不忠,她也不会离婚。
"你要凭良心说话!"丁大伯用手指敲着桌子。
在法官工作下,双方同意庭后调解,法官宣布退庭。
法官说,目前丁大伯和老伴已同意给予儿媳适当的金钱补偿,但双方在具体金额方面还有分歧,需要法院进一步做工作。"这个案子蛮有教育意义。老人在处分自己的财产,尤其是重大财产时,一定要慎重,深思熟虑。比如这两位老人,如果当初在过户时,和儿子儿媳签订了补充协议,说明过户的真实意图,那么也不会有如今这样的麻烦了。"
500元能不能卖房子?
一墨律师事务所有限合伙人潘晓方
房屋买卖是市场行为,房价并不是政府指导价和政府限价,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自由处分,只要双方心甘情愿达成合意,500元、500万、1000万……卖多少钱都可以。只是在缴纳税费时,如果房屋买卖价格和市场价差距过大,相关部门可能会参照市场价,订立标准收取相关税费。
"他们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了字,也办理了过户手续,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并且履行完毕。如果坚持说不是真实意思的表达,要撤销合同,那么就要拿出相关证据。拿不出证据,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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