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转正”不成 逼情夫写下30万“情感借条”
大庆市某公司老总范江,找了个小他18岁的情人,被妻子发现后和情人分手。分手时,情人逼着他在30万元的"情感借条"上签了字。当范江不再"还钱"后,情人带着借条告上法庭,索要剩余18万元"债务"。
近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没发生实际借款,驳回诉讼。52岁的范江是大庆一家商贸公司的老总,于2011年结识了小他18岁的少妇顾小敏。此后,范江时常约顾小敏出来,为其购买高档衣服和首饰,成为情人关系。
2013年,两人的事被范江妻子郑某发现,郑某联合女儿施压,范江与顾小敏分手。分手时,顾小敏说:"我也不求和你结婚,但是你要给我30万!"范江便写了一张"欠顾小敏30万元整,10日内还清,欠款人范江,2013年4月15日"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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