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军事网 · 综合热点

重庆:4岁小孩超市反推手推车撞伤人 伤者索赔

时间: 2016-04-15 18:24:14

法院判超市担主责

由于各方说法不一,索赔无果,龚女士只好将军军及其监护人、超市告上法庭索赔。

万州区法院一审后认为,军军反推手推车将龚女士撞倒,应承担责任,但超市的不作为与军军推车伤人有直接因果关系,超市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由此,法院判决超市承担60%的责任,赔偿4.8万余元;军军担责40%,赔偿2.3万余元。

被告均上诉。日前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4岁小孩超市反推手推车撞伤人 伤者索赔

超市对顾客有安全保障义务

承办法官告诫超市,在为顾客提供手推车等服务时,千万别忽视了安全隐患。商场免费提供手推车,是为了经营的需要,在获得经营利益的同时,就应对顾客的生命安全承担更多的保障义务。受伤的龚女士是商场顾客之一,谢女士及其儿子同样也是商场顾客,超市对三人均具有安全保障义务。超市在发现小孩军军反推手推车的情况下,且在入口处已将工作人员撞到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制止行为,忽略了小孩反推手推车所存在的危险,最终导致顾客龚女士受伤。因此,超市的不作为与龚女士被军军推车撞伤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热门新闻
推荐新闻
推荐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