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女律师试吃地沟油300多天身体过敏
王琼
【讲述】"公益试吃"不止一人
"我们是一个团队,并非我一人,"汪泳艳律师告诉记者,自己只是试吃者中的一员。她是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和她一起执行这个试吃活动的还有该所合伙人张云燕律师和王琼律师等人。昨日下午,张云燕、汪泳艳两位律师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回忆了她们的"公益试吃"体验,也回应了公众的质疑。 说起"公益试吃"的初衷,张云燕说并非一开始就冲着地沟油而去。 2008年,从奶粉事件开始,食品安全每一年都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张云燕最初关注食品安全,也是因为自己年幼的孩子,"奶粉是很多孩子必须要吃的东西,看着被奶粉毒害的大头孩子,我就想我的孩子会不会也被毒害",此外身边一些亲朋好友也向她讲述过有时候在餐馆吃过饭后会有口干等感觉,而工作中接触到的食品安全案例更让她坚定了自己的信心。从那时开始,张云燕工作之余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项了解和研究。随后的三聚氰胺、添加剂直到地沟油,张云燕都会就实施标准、危害程度、监管等方面进行专门的了解。
三百多天天天都吃
在地沟油的问题成为热点后,张云燕就联想到了自身,"我们做律师的平时难免有应酬,地沟油我们是不是也能吃到,会产生哪些危害,我就想知道这个"。从2009年开始,张云燕与同事汪泳艳、王琼等人开始试吃行动。由于平时应酬多出入于装修较好的大型餐馆,她们的试吃活动选择了路边排档等店面。 "我们多去的是一些大排档、小餐馆",汪泳艳说,她们选择试吃的一个标准就是"看起来不太卫生"。 对于实际吃过的餐馆,张云燕说,"基本上300天左右,几乎每天都吃,但有重复的"。在她的记忆中,几个同事事先也并没有商量设计过去吃哪家不吃哪家,"我们大多是个人选择,主要是获得体验"。张云燕说,同事们实际的想法就是通过自己的体验能唤起更多的人关注自身健康,同时也希望通过体验能为食品安全的立法、监管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