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根:中国科技奖励之我见
科技成果的终极承认不应该是官方的承认。属于技术的成果,最后的、终极的承认是市场的承认;属于科学的成果,终极承认不是市场,但也不是获得奖励,而是科学界同行的广泛认可。总之,对科学工作、科技活动的承认,政府给予奖励不是终极承认,只是一种"中间承认"。

对科技成果的承认,需要伴随一个利益的承认。假如说没有奖励,利益的承认是要与终极承认挂钩的。譬如做技术的,市场承认了,利益跟着就体现了;做科学的,得到科学界同行的共同认可,某种"利益"往往也跟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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