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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文利用特权喝茅台 被人看不起

时间: 2016-04-15 17:48:02

王洪文利用特权喝茅台 被人看不起

王洪文原来月薪68元。当了中央副主席以后,并没有量入为出,自我克制,而是利用职权,鸟枪换炮了。王洪文爱打猎,爱钓鱼,爱看电影过路片,爱请客。1974年1月,十届二中全会开了三天,他就宴请上海的中央委员两次。一次是从上海"莫有财"菜馆调去厨师做中餐,一次是把锦江饭店的名厨调去做西餐。上海方面也给王洪文生活补助,具体数量,连市委书记徐景贤都不清楚。徐景贤1975年3月10日给张春桥、姚文元写信,告了王洪文一状。信中说:"据敬标自己说,洪文同志处是每个季度送些钱,秀珍、祖敏等是逢年过节'补助'一些,并说是经马老同意的。我曾经问每次给的具体数字多少,他吞吞吐吐地说有几百元,始终未说明具体数字,并说是洪文同志打电话来要的。连敬标自己也说:'恐怕太多了!'"徐景贤提到的"敬标"是张敬标,时任上海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厅主任,"马老"是马天水,时任上海市委书记。

1976年10月王洪文被捕以后,搜查者从他在钓鱼台的住所搜到"一些装有现金的信封。信封上印有上海某机关的名称。这些信封都未拆开,是上海每月给他的生活补贴。大概是1976年1至10月份的,总共一千来元。当我们清查他从上海带来的那个警卫员的房间时,在废纸篓里也发现一个未拆开的信封,同王洪文装钱的信封一样,是上海同一个单位发的生活补贴,只不过钱比王洪文的少,每月有15元。"

王洪文爱喝茅台酒,被捕以后还从他的办公室酒柜里发现不少整瓶茅台酒。当时的茅台酒在市场上买不到,价格也相对较高,1瓶6、7元钱。王洪文如果用自己的工资喝茅台,一个月工资只够买10瓶酒。但当时人民大会堂举办国宴,每次国宴结束后,都要把瓶中剩下的茅台酒并在一起,然后重新装瓶内部供应,一两块钱一瓶。王洪文看中这个机会,去买了许多次,一些人知道后就很看不起他。王海容、唐闻生甚至说:"他要到我们这里来占什么便宜,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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