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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坚持处决黄克功 并为革命青年做“恋爱三原则”

时间: 2016-04-15 17:55:07

立有赫赫战功的红军将领开枪杀人,该怎么审判?该如何执法?其实,77年前就已经有了答案。当年,在全面抗战之际,抗日军政大学红军将领黄克攻因逼婚未遂,将女学生刘茜杀害。如何处置这位战功卓著的红军将领,成为这起血案的焦点。抗战开始,一将难求,何况是曾立下赫赫战功的红军将领?黄克功主动写信给毛泽东请求赦免,但毛泽东并没有使用特权,赦免黄克功,而是坚持法律面前官民平等,共产党有铁的法律,坚持民主法制,对黄克功依法执行死刑。

1937年10月5日,红军将领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由一个革命功臣堕落为杀人犯。这起血案发生后,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召开了中共中央会议。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将黄克功处以死刑。1937年10月12日,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这起案件称为"黄克功事件"。

毛泽东坚持处决黄克功 并为革命青年做“恋爱三原则”

一、逼婚未遂,黄克功开枪杀人,酿出血案。

刘茜,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时,思想进步,是民族解放先锋队负责人。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她"愤暴日侵凌,感国难严重",积极响应党的抗日号召,在党组织的护送下,冒险通过敌人的一道道封锁线到达延安。她充满了抗日救国的热情,在从延安给哥哥的信中说:"我并未把自己估计多高,只不过尽力而已,吃苦受惊当然是有的,但为了国家又有什么可说。"到延安后,刘茜先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十五队学习。在抗大,她生气勃勃,努力学习和工作,多次要求上前线,被校领导誉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

毛泽东坚持处决黄克功 并为革命青年做“恋爱三原则”

就在刘茜到抗大第十五队学习时,正好黄克功在第15队任队长,遂与黄克功相识。两人经过短期接触,感情尚好,经常通信往来,后来变逐渐谈起了恋爱。

但是,恋爱期间,刘茜发现黄克功有些骄横,他自恃红军出身,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在四渡赤水和夺取娄山关的战役中立过大功,又当过师宣传科长和团政委,到延安在抗大学习毕业后就留下来任队长,久而久之使他产生了骄傲和自负的情绪。刘茜终于忍受不了黄克功的骄横和霸道,便婉转表示要终止两人的关系。为此,她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明确表示两个人不合适,要终止关系。

接到信后,1937年10月5日黄昏,黄克功约刘茜去延河边谈话,实际上是去摊牌。此时黄杀心已起,怀揣了勃郎宁手枪去赴会,结果由于两人谈不到一块,当刘明白无误地表示要与黄断绝恋爱关系后,暮色苍茫中,黄克功一怒之下,拔枪打死了刘茜。黄杀人后显得非常镇定和从容,他返校洗去身上的血迹,并将手枪认真擦拭了一番,然后到校部汇报并向法院自首。这就是当年延安闻名的"黄克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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